主日圣言

天主為人類的婚姻計劃 - 乙年常年期第二十七主日

Krakus

 創2:18-24;詠128;希2:9-11;谷10:2-16(10:2-12)
  
 在讀經一中,天主意識到,人雖然置身於樂園中,但他是孤獨的;而且,沒有任何動物可以緩解此種孤獨感。只有在他與女人相遇的那一刻,他才結束了對伴侶的尋求,並說“這才是我的骨中骨,我的肉中肉”。女人的出現使他的生活變得有意義。現在,他可以為女人和他們未來的家庭耕耘伊甸園。就是這一點,值得讓他離開自己的父母,而依附自己的妻子。
  
 婚姻和家庭的美,在聖詠第128篇中進一步得到贊揚,它被視為一種正義的獎賞:“只要你敬畏上主,在祂的道路上行走,就算有福”(詠128:1)。有什麼福呢?成功、富裕、配偶和子女。人對天主的敬畏扭轉了伊甸園中“你必須汗流滿面,才有飯吃”(創3:19)的詛咒。教會在禮儀中用聖詠第128篇來祝福新娘或新婚夫婦。那麼,離婚是如何發生的呢?
  
 耶穌說:梅瑟准許離婚,是因為你們心硬(谷10:5)。在古代世界中,丈夫休妻屬常規,而妻子的意見根本不在考慮的範圍內。而且,法律對此可以有不同的解釋。丈夫在“妻子身上發現了某些難堪的事,因而不喜悅她”(申24:1),便可以休掉她。這“某些難堪的事”指什麼?缺乏烹飪技巧能是休妻的充分理由嗎?然而,與梅瑟相比,世界更勝一籌,它引入了所謂的“無過錯離婚”。它許可在發現婚姻關係不再可行時便可解除婚姻,無需有任何“過錯”或婚姻不軌行為出現。然後,離婚率直線上升。
  
 我們離天主越遠,我們就越少聽到祂借著先知所宣告的:“我憎恨休妻”(拉2:16)。婚姻是一件聖事;一件聖事是透過有形的標記來表達無形的實體。天主曾使男人熟睡,取出他的一根肋骨,再用這肋骨形成了一個女人(創2:21-22);主耶穌被置於十字架上,並在“熟睡”中,被一根長矛刺透了肋旁(若19:34),教會由此而誕生。男人離開自己的父母,依附他的妻子(創2:24),同樣,聖言離開了天父,成為血肉,並與教會緊密結合。婚姻實際上是“一個偉大的奧秘”(弗5:32),而離婚就是摧毀這一奧秘。
  
 在有關婚姻的討論中,法利塞人與梅瑟持相同觀點;然而耶穌卻說:“誰若休自己的妻子而另娶,就是犯姦淫”(谷10:11)。矛盾的是,很多基督徒更傾向梅瑟特權,而非耶穌的堅定立場。大多數的教會准許離婚(谷10:4),因此天主教會在這事上也面臨著極大的壓力。有人驚訝:究竟誰是基督徒的上主,是耶穌?還是梅瑟?耶穌告訴我們“起初並不是這樣”(瑪19:8),是希望將這個理想的開端還原到祂的教會中,並通過教會還原到全世界。
  
 在福音中反對離婚的那一位,正是我們救恩的創始者天主(希2:10)。祂為了所有的人親嘗死味(希2:9),為的是將我們鐵石的心轉化為血肉之心(則36:26)。祂是我們的長兄,祂非常理解我們;祂是我們的天主,祂實在太愛我們,以至於不能讓我們停留在罪惡中。救贖的恩寵將“仁愛”植入人的心中(若一4:12),允許丈夫和妻子彼此相愛;他們儘管經歷痛苦,但這種愛最終可在他們忠於婚姻的誓盟中臻於完美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