主日圣言
主日圣言
真正的慷慨 - 乙年常年期第三十二主日
列上17:10-16;詠146;希9:24-28;谷12:38-44
在讀經一中,一個寡婦從她僅有的少許食物中分享給厄里亞一個餅;在福音中,另一個寡婦向聖殿銀庫投了兩個小錢;而在讀經二中,耶穌被稱為“以自己作犧牲,除免罪過”者(希9:26)。與之相反的,是經師們炫耀其宗教信仰和錢財富裕,他們只是奉獻了他們多餘的一部分(谷12:41、44)。
一個“銅錢”相當於八個小錢,可以買兩只麻雀(參見瑪10:29)。因此,窮寡婦所擁有的兩個小錢(谷12:42),連一隻麻雀都買不到。“銀庫”,指的是十三個喇叭狀的獻儀箱,每個箱子都為不同的奉獻意向而設:有的為聖殿稅收,有的為誓言證物(參閱宗21:24),有的為麻風病人取潔(參閱谷1:44),還有的為自願捐獻。
在聖殿中,“耶穌面對銀庫坐著”(谷12:41)。這聖殿建於公元前516年(參閱蓋1:1-2:9)。以後,黑落德王(公元前34——公元4年)開始整座聖殿的重建工程,直到公元64年完成,而六年後聖殿被毀。此聖殿儘管宏偉壯觀,但它缺少撒羅滿王所建造的首座聖殿中最神聖的部分,即約櫃,裡面存放著刻有十誡的石版、盛放瑪納的金罐和亞郎的棍杖(希9:4);而且,在基督眼中,這座祈禱之所竟變成了“賊窩”(谷11:17)。
“我實實在在告訴你們,這個窮寡婦比所有向銀庫里投錢的人,投得都多”(谷12:43)。在當時,所有的錢都是金屬硬幣,因此,如果有人把很多錢幣投入銀庫,那必定製造噪音,使他人聽到。顯然,兩個小錢斷不能產生如此效果。可她為什麼投入這麼少呢?她也是被吞沒了家產的寡婦嗎(谷12:40)?
今日福音中含有主耶穌在舊約聖殿內所說的最後的話語(谷12:38-44)。耶穌再也不會進入那座聖殿了。祂離開之後,隨即對那些偉大的建築作了判決:“將來這裡絕沒有一塊石頭留在另一塊石頭上,而不被拆毀的”(谷13:2)。實體聖殿的模型(希9:24)即將被關閉。
經師和富人炫耀他們的虔誠;而那個窮寡婦,若不是因為基督凝視她,她必定被忽視。經師們以虔敬當作他們的獲利之源(弟前6:5),而寡婦卻把她自己交在那位曾許諾要支持她的天主手中(詠146:9)。前者有錢,但精神上已破產;後者貧窮,但精神上很富裕。而且,窮寡婦在聖殿里的出現,對那些吞噬寡婦房屋的人,是一種譴責。這些人實際上是違法的梅瑟法律維護者,“必要遭受更嚴重的處罰”(谷12:40)。
兩位寡婦的慷慨,可以幫助我們明瞭阿爸父的慷慨大方。匝爾法特那個寡婦爽快地分享給厄里亞的面和油,代表生命(列上17:12);福音中窮寡婦投入銀庫里的兩個小錢,代表“她全部的生活費”;而天主的愛子為我們所獻上的,代表傾注於普世的愛與生命。“天主竟這樣愛了世界,甚至賜下了自己的獨生子,使凡信祂的人不至喪亡,反而獲得永生”(若3:16)。
“衡量你有多慷慨,永遠不能用你所施予他人的東西,而要用你為自己所留下的東西”(Bp Fulton Sheen)。那麼,你有多慷慨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