主日圣言
主日圣言
兄弟二人及其慈父 - 四旬期第四主日
蘇5:9a、10-12;詠34:2-7,9a;格後5:17-21;路15:1-3、11-32
經過了四百年的奴役生活和四十年的流浪生活,以色列人終於到“家”了,到了恩許之地。“今天我由你們身上除去了埃及的恥辱”(蘇5:9)。今天,小兒子也返回父家,他為奴的恥辱也被除去了(路15:22)。“舊的已成過去”(格後5:17)。以色列人慶祝他們離開埃及後的第一個逾越節,並享用恩許之地的出產。小兒子參加了父親為他準備的歸家盛宴,終於可以吃得心滿意足。“看,都成了新的”(格後5:17)。但問題來了:他的哥哥不願與他共慶盛宴。
“一個人有兩個兒子”(路15:11),代表法利塞人和經師的大兒子,以及代表稅吏和罪人的小兒子。關於“兄弟二人”的主題,在聖經的一開始就出現了:加音與亞伯爾,依市瑪耳與依撒格,厄撒烏與雅各伯;甚至我們在若瑟及其兄弟們的故事中,也能讀到這一主題。嫉妒和仇恨幾乎將雅各伯的家族毀滅。遺憾的是,我們在家庭、團體、教會、國家和世界上,也面臨著同樣的問題。
小兒子在父親活著的時候要求拿走他應得的家產,對此,一些學者認為,這暗示了他希望父親死亡。什麼能導致他做出這樣的決定呢?他得到了他想要的,“往遠方去了”(路15:13)。他終於自由了;但這是何種自由?他的偽自由以一場殘局告終——失去了他曾得到的家產,甚至失去了自己的人格尊嚴。不幸的是,許多人都追隨他的步伐。
我們喜歡獲得天主兒女的自由,還是希望天主缺席的奴役生活?小兒子的歸家之路始於他的反躬自省(路15:17);他的回歸父家相當於他生命的復活。他已準備好承認己罪,並面對他抉擇的後果(路15:18-19)。二十一世紀的人會效法這個榜樣嗎?現在,耶穌對父親的行為之描述使我們震驚。父親在看見小兒子的一剎那,便滿懷憐憫,立刻跑上前去,撲到他的脖子上,熱情地親吻他(路15:20)。緊接著,他恢復了兒子已失去的尊嚴,並大擺盛宴,慶祝他歸家。這為所有“身在遠方”,遠離天主的罪人是多麼好的消息!
然而,他的哥哥,父親的大兒子,看事的方式卻不同。他把自己多年來的順從服侍,與弟弟過去的罪惡作比較:“看,這些年來我服侍你,從未違背過你的命令”(路15:29)。父親當然不懷疑大兒子的忠誠,他甚至向大兒子保證:“孩子!你常同我在一起,凡我所有的,都是你的”(路15:31)。但弟弟也是父親的兒子,父親愛他們二人。哥哥會歡迎離家出走的弟弟回家,並與他共慶盛宴嗎?
這個比喻旨在感化法利塞人和經師們的心。它詮釋了耶穌對罪人的憐憫態度。耶穌藉祂的行事方式彰顯父的肖像(參閱哥1:15)。天主對罪人的愛,在十字架上完美地彰顯出來:“基督在我們還是罪人的時候,就為我們死了”(羅5:8;格後5:18-21)。
法利塞人聽到了耶穌的請求並與他們的“弟弟”共慶歸家盛宴了嗎?有一個參加了,他就是塔爾索的掃祿,儘管他曾由於自認為在法律方面無可指摘,而迫害過基督信徒(斐3:6)。他通過接納那些他所迫害的人為兄弟姐妹,自己經驗到了生命的更新。如今,以“外邦大宗徒”著稱的聖保祿,代基督請求我們所有的人:與天主和好(參閱格後5:20)。我們會對他的請求予以積極回應嗎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