主日圣言
主日圣言
天主正在行一件新事 - 四旬期第五主日
依43:16-21;詠126:1-6;斐3:8-14;若8:1-11
今日的聖道禮儀呼召我們展望未來:“你們不必追念古代的事,也不必回憶過去的事!看哪!我要行一件新事,如今即要發生,你們不知道嗎?看哪!我要在荒野中開闢道路,在沙漠里開掘河流”(依43:18-19)。“古代”或“過去”的事指什麼?在讀經一中指離開埃及的出谷事件,在福音中指對邪淫罪犯的死刑懲罰,在讀經二中指保祿宗徒與基督相遇之前的生活。“一件新事”又指什麼?指離開巴比倫的新的出谷,指給予罪婦的新的生命,指聖保祿對基督的傾心追隨。
過去,天主“曾在海中開了一條路,在怒潮中辟了一條道”(依43:16)。將來,祂將在荒野中開闢一條道路,橫跨巴比倫和恩許之地;沙漠中將有充足的水供人飲用(依43:20)。流亡巴比倫之後的解放,比離開埃及的出谷,更令人印象深刻,而且二者都預言了受罪惡奴役的我們要得的釋放。
“梅瑟命令我們用石頭砸死這樣的婦人”(若8:5)。這並不完全正確,因為梅瑟法律規定,一旦男女二人在犯姦淫時被發現,就要用石頭將他們雙雙砸死(參閱申22:22-24;肋20:10)。那麼,此處的男人在哪裡?經師和法利塞人卻問耶穌:“可是,禰說什麼呢?”(若8:5)耶穌給他們的答案是:“你們中間誰沒有罪,先向她投石吧!”(若8:7)對於此,梅瑟規定“見證人應先下手”,將被告處死(申17:7)。毋庸置疑,見證人應該誠實可信(申19:15-20),但他們能沒有罪嗎?
作為回應,他們“就從年老的開始到年幼的,一個一個地都溜走了”(若8:9)。罪人不敢譴責罪人。然後,只剩下一個罪人,留在那沒有罪的人面前(希4:15)。主耶穌也不譴責她(若8:11;羅8:34;路23:34)。“上主說:我指著我的生命起誓,我決不喜歡惡人喪亡,卻喜歡他歸正,離開邪道,好能生存”(則33:11)。祂告訴罪婦:“去吧!從今以後,不要再犯罪了!”(若8:11)耶穌的確行了一件新事:不罰人死亡,而是給人生命;不譴責人,而是寬恕人;不讓人留在罪惡的奴役中,而是邀請人度不再犯罪的生活。
在《宗徒大事錄》中,聖路加為我們記載了首位殉道者斯德望的故事(宗6:8-7:60)。他受假證人的誣告(宗6:13),被亂石砸死(宗7:58-59)。路加結束此故事時這樣說:“掃祿也贊同殺死他”(宗8:1)。那是聖保祿的過去。他正是將這個“過去”,包括他的社會和宗教地位,完全視為“廢物”(參閱斐3:4-7)。現在,他只顧一件事,即“忘盡背後的,向在前面的奔馳”(斐3:13)。認識基督,成了他生命中所酷愛的事;而他生命的目標就是要獲得“由死者中的復活”(斐3:11),爭取天主在基督耶穌內召他向上爭奪的獎品(斐3:14)
聖奧斯定曾說:聖人不會沒有過去,罪人不會沒有未來。聖人們的見證讓我們充滿希望。天主在他們的生命中所實現的,也可以在我們的生命中實現。我們也可以忘盡背後的,把注意力集中在基督身上。通往成聖的道路起初或許很艱難,但是每走一步,我們都會體認到天主如何不斷地以其恩寵支持我們。當我們有朝一日達到我們的目標時,我們將與其他人一起高唱:“上主為我們行了偉大奇事,我們要滿心歡喜”(詠126:3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