主日圣言

阿爸,父啊! - 常年期第十七主日

Krakus

創18:20-32;詠138;哥2:12-14;路11:1-13
 
 每當我聆聽亞巴郎為索多瑪的義人代禱的故事,我總會想到神聖慈悲串經。我們也懇求永恆之父垂憐我們自己和這個有罪的世界。索多瑪和哈摩辣的罪惡深重。他們不僅欲求與天主的兩位使者發生性關係(創19:5),更不關心窮人和有需要者。他們妄自尊大,“恣意行淫,隨從逆性的肉慾”(猶1:7;參閱伯前2:6-7),並在主前行了醜惡之事(則16:49-50)。要知道,“有的罪是至死的罪”(若一5:16)。
 
 “控告索多瑪和哈摩辣的聲音實在很大,他們的罪惡實在深重。”(創18:20)是誰向天主控告的?是罹難者的血嗎(參閱創4:10)?是受欺壓者的求救聲嗎(參閱出2:23-24)?是那些無法理解天主為何容忍邪惡存在於世上的人嗎(參閱哈1:2-6)?正義的審判者天主,願意知道祂所聽到的呼聲是否屬實(創18:21)。祂已經下來過一次,查看史納爾地方所發生的事,結果,對巴貝耳塔的建造者來說,結局很不理想(創11:2-9)。
 
 當亞巴郎希望能確保義人不受罪人的牽連時,天主的承諾是,如果能找出十個義人來,祂就會寬恕整個城市(創18:32)。後來,當以色列變成類似索多瑪和哈摩辣時(1:10),天主只希望找尋一個義人,以原諒整個民族,但卻連一個也找不到(耶5:1;則22:30)。保祿宗徒從這一事實得出了他的著名結論:“所有的人都犯了罪,都失掉了天主的光榮。”(羅3:23)那控告我們每個人的控告者(默12:10)能列出一份罪惡債券,足以將我們置於死刑架下。然而幸運的是,天主卻借著耶穌塗抹了這一債券,並將它與祂同釘在十字架上(哥2:13-14)。
 
 在給那些目睹祂的神跡卻不悔改的加里肋亞諸城鎮講道時,耶穌曾提到了索多瑪:如果索多瑪有機會聽到這救恩喜訊,“她必會存留到今天”(瑪11:23)。哥羅森的基督徒,因他們的過犯原本是死的(哥2:13),卻有機會聽到福音,並接受了。借著信德,因著聖洗,他們結束了自己的罪惡生活,開始了一種活於天主的新生活(哥2:12-14)。他們找,就找到了;他們敲門,天主便為他們開啓了救恩的大門(路11:9-10)。
 
 這種新生活的特點是我們與天主建立了新的關係。天主子教給我們祈禱“我們的天父”。我們可以稱耶穌的父為我們的父,因為在洗禮中,我們接受了天主聖神,“因此,我們呼號:阿爸,父啊”(羅8:15)。這是基督徒祈禱的核心。基督徒用天主的話向天主祈禱,可謂極其重要。我們像新生兒一樣,必須學習如何與天主交談,而我們只能從天主那裡學習。用聖經——天主的話祈禱,塑造我們的心靈和思想,且使我們的思想與禱聲和諧一致。
 
 天主子教給我們的祈禱文,是人生的路標。如果我們把天主置於生命的首位,那麼其餘一切便都各就其位。天主的神聖、祂的國度及祂的旨意(瑪6:10),該先於我們自己的要求。況且,天主子認為重要的,並非財富、聲望或成功,而是每日感恩祭、寬恕,以及免陷入誘惑(路11:2-4)。在感恩祭中,我們在領聖體禮之前祈禱“我們的天父”。這一祈禱引領我們與基督相遇,祂把天父顯示給我們(若14:9),並且在祂內,天主的國臨於我們生命中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