主日圣言

我曾經是瞎子 - 四旬期第四主日

Krakus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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撒上16 詠23 弗5:8-14 若9:1-41

我們都喜歡唱:

「奇妙救恩何等甜蜜,救我可憐罪人;我曾失喪今復皈依,瞎眼今得看見。」

寫下這首歌的人——約翰·牛頓——曾經是奴隸船的船長。

他把人當貨物運送。

他讀聖經。他祈禱。他相信天主。

可他卻看不見。

一開始看不見。

多年以後,有一天他才突然明白:

那些被他鎖鏈捆住的人,也是按天主的肖像受造的。

盲目往往不是戲劇性的。它是文化性的。是被默認的。是大家一起接受的。

人人都覺得那套制度合理。賺錢。合法。

看起來一清二楚。

直到有一天,不再清晰。

若望福音第九章,也是這樣。

一個人生來是瞎眼的。

耶穌先看見他——然後採取行動。

光進入了他的生命。

但奇蹟沒有掌聲。只有審問。

「那天是安息日。」做這種事的「錯誤日子」。

於是標籤出現:

「我們知道這人是罪人。」

他們很確定。

那被治好的人卻說:

「他是不是罪人,我不知道。我只知道——我曾是瞎子,現在看見了。」

他不會辯論神學。

他只有親身經歷。

而經歷,會動搖確定。

他們再問他。再問他父母。父母退縮了——因為害怕。

他一個人站在那裡。

他的視力,在壓力下慢慢增強。

起初:「那個叫耶穌的人。」

然後:「他是個先知。」

再後來:「他是從天主那裡來的。」

最後:「主。」

不是在課堂上。是在審問中。

當他拒絕重復他們的結論時,

他們把他趕了出去。

這就是看見的代價。

然後,出現了一句寧靜的卻震撼的話:

「耶穌聽說他們把他趕出去,就去找他。」

耶穌第一次找到他,是在他是瞎子時。

第二次找到他,是在被排斥的時候。

當初講這個故事的第一代基督徒,非常懂這種感覺。

他們承認耶穌是主,就被辱罵、被排擠、被逐出會堂。

他們也聽見:

「我們知道。」

他們也只能回答:

「我曾是瞎子。」

他們被趕走。

卻沒有被丟棄。

他們圍繞那位曾兩次找到他們的主,重新成為一個群體。

牛頓曾以為自己看得很清楚。

法利塞人也以為。

那個瞎子卻承認自己看不清楚。

第一代基督徒也是。

真正的悲劇,不是看不見。

而是自以為看見。

我們唱《奇妙救恩》。

但救恩,不是葬禮上的一首歌。

它是那一刻——你突然發現,自己曾經那麼確定的東西,其實不值得你用生命去守護。

它是那一刻——那位你還沒有完全明白的主,再次站在你面前。

你不再爭辯。

你只是站著。

被看見。

「你信嗎?」

你低下頭。

心裡說出一個字:

「主。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