主日圣言

當寬恕很困難時 - 常年期第二十四主日

Krakus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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德 27:33-28:9 詠103 羅 14:7-9 瑪 18:21-35

1999年, 東帝汶的一個小村莊  被親印尼的民兵燒毀。  幾個月後,  東帝汶獲得獨立,  生活慢慢開始恢復正常。  有些民兵也回來了。  政府處理了那些最嚴重的罪犯,  但是許多犯了較小罪的人,  例如燒毀房屋或偷竊的人,  只是回到了村莊。

人們被要求寬恕他們。

有一天,  那個被燒毀村莊的一位老婦人問我:

「如果他們從來沒有請求寬恕,  我怎麼能寬恕他們呢?  我每個星期都看見  那些燒毀我村莊的人從旁邊經過。  但是我在他們臉上,  看不出任何表示他們後悔的記號。」

這個問題不是理論。

它很痛苦。

它很真實。

也非常接近今天的福音。

伯多祿問耶穌:

「主啊!若我的弟兄得罪了我,  我該寬恕他多少次?」

耶穌用一個比喻回答他。

有一個僕人欠了主人一筆不可能償還的大債務。  他請求主人寬限,  主人卻把一切都免了。

但是後來,  這個被寬恕的僕人  遇見另一個欠他少得多的人。  那個人幾乎用了同樣的話說:

「請寬限我,  我必要還給你。 」

可是,  這個被寬恕的僕人  拒絕施予憐憫。

他接受了寬恕,  卻沒有成為一個寬恕別人的人。

這就是這個比喻中心的傷口。

東帝汶那位老婦人  要求真相,  她是對的。  沒有真相,  寬恕就變得廉價。  沒有悔改,  修和就不可能完整。

但耶穌也在提醒我們  另一件事。

一個人可以被天主寬恕,  卻仍然把另一個人  鎖在自己的憤怒中。

一個人可以領受憐憫,  卻仍然拒絕施予憐憫。

一個人可以請求天主  免去自己的債,  卻仍然掐住另一個人的喉嚨。

德訓篇說得很清楚:

「你要寬恕你近人的過錯,  這樣,當你祈禱時,  你的罪也會蒙赦免。 」

這並不是說,  寬恕很容易。

這並不是說,  寬恕會很快發生。

這也不是說,  記憶會消失。

寬恕不是忘記。

寬恕不是說:  「這沒什麼。」

寬恕也不是容許邪惡繼續下去。

寬恕是我拒絕讓仇恨  成為我內心的律法。

否則,  它會塑造我說話的方式,  我判斷人的方式,  我祈禱的方式,  以及我對待別人的方式。

怨恨會變成一個  隱藏的主人。

基督來,  就是要把我們  從這個主人手中釋放出來。

祂死而復活,  使罪沒有最後的發言權:  無論是我們所犯的罪,  還是別人對我們所犯的罪。

在基督內,  寬恕是自由的開始。

那位老婦人和我談過之後, 我去找當地的領袖。  他們召集了一次會議。  他們邀請那些參與燒毀村莊的人前來。

那些人站起來說:

「我們做錯了。  我們道歉。  我們願意盡我們所能,  賠償我們所造成的損失。」

然後,  那位村裡的老婦人站起來說:

「你們不需要賠償我們。  你們也很窮。  我們已經從別人那裡得到幫助。  我們只是想聽到這些話。  從現在開始,  你們被寬恕了。  我們不再追究你們。 」

那不是廉價的寬恕。

真相被說出來了。

錯誤被指出來了。

痛悔被表達出來了。

只有在那之後,  寬恕才可以被給予。

今天的福音  沒有給我們一個容易的命令。

它給我們一條艱難的路。

但這是基督的道路。

我們已經被寬恕很多了。

現在,  我們求恩寵,  使我們不要繼續成為  別人所做之事的囚徒。

我還掐著誰的喉嚨?

還有什麼真相  需要被說出來?

我在哪裡需要基督  釋放我的心?

寬恕很困難。

但是沒有寬恕,  傷口仍然在掌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