主日圣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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當寬恕很困難時 - 常年期第二十四主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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德 27:33-28:9 詠103 羅 14:7-9 瑪 18:21-35
1999年, 東帝汶的一個小村莊 被親印尼的民兵燒毀。 幾個月後, 東帝汶獲得獨立, 生活慢慢開始恢復正常。 有些民兵也回來了。 政府處理了那些最嚴重的罪犯, 但是許多犯了較小罪的人, 例如燒毀房屋或偷竊的人, 只是回到了村莊。
人們被要求寬恕他們。
有一天, 那個被燒毀村莊的一位老婦人問我:
「如果他們從來沒有請求寬恕, 我怎麼能寬恕他們呢? 我每個星期都看見 那些燒毀我村莊的人從旁邊經過。 但是我在他們臉上, 看不出任何表示他們後悔的記號。」
這個問題不是理論。
它很痛苦。
它很真實。
也非常接近今天的福音。
伯多祿問耶穌:
「主啊!若我的弟兄得罪了我, 我該寬恕他多少次?」
耶穌用一個比喻回答他。
有一個僕人欠了主人一筆不可能償還的大債務。 他請求主人寬限, 主人卻把一切都免了。
但是後來, 這個被寬恕的僕人 遇見另一個欠他少得多的人。 那個人幾乎用了同樣的話說:
「請寬限我, 我必要還給你。 」
可是, 這個被寬恕的僕人 拒絕施予憐憫。
他接受了寬恕, 卻沒有成為一個寬恕別人的人。
這就是這個比喻中心的傷口。
東帝汶那位老婦人 要求真相, 她是對的。 沒有真相, 寬恕就變得廉價。 沒有悔改, 修和就不可能完整。
但耶穌也在提醒我們 另一件事。
一個人可以被天主寬恕, 卻仍然把另一個人 鎖在自己的憤怒中。
一個人可以領受憐憫, 卻仍然拒絕施予憐憫。
一個人可以請求天主 免去自己的債, 卻仍然掐住另一個人的喉嚨。
德訓篇說得很清楚:
「你要寬恕你近人的過錯, 這樣,當你祈禱時, 你的罪也會蒙赦免。 」
這並不是說, 寬恕很容易。
這並不是說, 寬恕會很快發生。
這也不是說, 記憶會消失。
寬恕不是忘記。
寬恕不是說: 「這沒什麼。」
寬恕也不是容許邪惡繼續下去。
寬恕是我拒絕讓仇恨 成為我內心的律法。
否則, 它會塑造我說話的方式, 我判斷人的方式, 我祈禱的方式, 以及我對待別人的方式。
怨恨會變成一個 隱藏的主人。
基督來, 就是要把我們 從這個主人手中釋放出來。
祂死而復活, 使罪沒有最後的發言權: 無論是我們所犯的罪, 還是別人對我們所犯的罪。
在基督內, 寬恕是自由的開始。
那位老婦人和我談過之後, 我去找當地的領袖。 他們召集了一次會議。 他們邀請那些參與燒毀村莊的人前來。
那些人站起來說:
「我們做錯了。 我們道歉。 我們願意盡我們所能, 賠償我們所造成的損失。」
然後, 那位村裡的老婦人站起來說:
「你們不需要賠償我們。 你們也很窮。 我們已經從別人那裡得到幫助。 我們只是想聽到這些話。 從現在開始, 你們被寬恕了。 我們不再追究你們。 」
那不是廉價的寬恕。
真相被說出來了。
錯誤被指出來了。
痛悔被表達出來了。
只有在那之後, 寬恕才可以被給予。
今天的福音 沒有給我們一個容易的命令。
它給我們一條艱難的路。
但這是基督的道路。
我們已經被寬恕很多了。
現在, 我們求恩寵, 使我們不要繼續成為 別人所做之事的囚徒。
我還掐著誰的喉嚨?
還有什麼真相 需要被說出來?
我在哪裡需要基督 釋放我的心?
寬恕很困難。
但是沒有寬恕, 傷口仍然在掌權。